未之头条:到底怎么样才算抄袭呢?
你觉得什么才算抄袭?
文章来源:未之
ID:wizke2015
编辑:kate
我想很多朋友都在网上了解到最近火爆各大社交媒体的“抄袭”事件。事情呢是这样的,一位广美教授兼跨媒体艺术学院院长冯峰,最近因其展出的一件作品而备受争议,在微博上遭到“各路神仙”的痛斥,连国民老公、纪检委员王思聪都忍不住转发并送上一个“瑞思拜”,于是热度直高不下。
咱们来看看这个作品啊,这个被冯教授号称构思了二十多年的作品,出圈的理由竟然是“抄袭”。冯教授的《鸭兔元旦》中的卡通形象,与来自荷兰的经典卡通形象“米菲”放在一起,两个作品最远的距离,是鸭嘴和米菲嘴的距离,两只长着鸭嘴的兔子,没见过本尊的可能会想象这是一个“超现实主义”作品,见过《鸭兔元旦》本尊的,只会把它们当作米菲的鸭兔兄弟吧!
冯教授也据理力争,说明这是自己蛰伏了多年才创作出的作品,哪怕用三十年算,米菲出现的时间也远早于“鸭兔”。冯教授表示,米菲是公众符号之一,人会对其构成记忆,而记忆中的米菲也是公众符号之一,所以,到底够不够成抄袭,不劳各位网友担心,法律自会制裁。
左:冯教授作品,右:米菲兔
其实,这种类似事件在设计行业、艺术行业出现过很多。有的呢,从此就背上抄袭者的骂名消失在人海,有的人却相当成功。
这是为什么呢?因为抄袭和借鉴的边界是模糊的,是不清晰不明确的,在法律上很难去定性。
Glenn Brown
英国就有一位被称作“抄袭狂人”的艺术家,叫格伦·布朗(Glenn Brown)。
为什么被称作抄袭狂人呢?他喜欢将自己喜欢的艺术家作品进行挪用和再创作,有时候连名字都直接挪用。被他“借鉴”过得画家有比如伦勃朗、雷诺阿、梵·高、达利、委拉斯开兹、库尔贝等等,他是如何“挪用”的呢?通过裁切不正,修改画面的质感、焦点、尺幅;将色彩歪曲、厚涂颜料等等,表现出一种魔幻梦幻的味道,以达到他追求的画面质感。而面对世人的质疑,他的回答是:“从没有任何基础开始是荒谬的。绘画是一种语言,如果不挪用是不可能的——即使是梦境中的影像,也有其对现实的参考。”
On the Way to the Leisure Centre

Nudo femminile di schiena, 1740
《绿薄荷犀牛》

《RAM》

The Real Thing
Half-Life(Rembrandt)1

The Music of the Mountains
Bring on the Headless Horses

Lemon Sunshine, 2001
Lactate (Midwinter), 2020

The Shallow End, 2011
他认为,挪用只是一种方式,而通过这种方式生成的新的审美形式,是他的最终追求。并且,他做到了,现在,他的作品被争相收藏,且因为其精湛的绘画才能和表现风格而极具代表性。
《蒙娜丽莎的微笑》杜尚
这类行事方式其实对于现代艺术家来说并不新鲜,杜尚也曾经因为将世界名画《蒙娜丽莎的微笑》再度创作而受到艺术界的抨击,还有他的另一代表作《泉》,一度被质疑他是“高雅艺术的嘲弄者”“艺术摇篮里的毒蛇”等等,可是,事到如今,我们都知道了杜尚在实验艺术、现代艺术、超现实主义、达达主义中的地位。他也曾说过一句话:“艺术家不是造物主,没有办法像上帝那样从无到有、从零到一地创造东西”。

《泉》杜尚
也许,杜尚对格伦·布朗有过一些启迪吧。
尽管抄袭和借鉴的边界是模糊的,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原创。但我们今天看到的这件事情,如果说冯教授是借鉴,那么是不是算借鉴的过于多了,因为从新的作品里无法读出作者的创作意图和绘画风格,与米菲的表现方式、线条、动作都如出一辙,所以,说借鉴是难以令人信服的。
那么,抄袭更接近吗?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?
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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